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提交了两份定于8月22日公布的公众检查文件,内容涉及有关儿童和青少年购买烟草和尼古丁产品的规定,以及此类产品的营销和标签。根据《减少文书工作法》,这些文件将分别开启为期6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
第一份指南是文件2025-16068,重点关注烟草零售商培训计划,详细说明了建议的要素,其中包括限制获得、营销和推广所涵盖烟草和尼古丁产品的联邦法律要求。它还将重点关注公司政策、年龄验证方法、实用的拒绝技术以及与烟草使用相关的健康风险。
FDA 将建议零售商要求员工在销售烟草产品之前通过笔试,至少每年举行一次进修培训,并将此类培训记录保留四年以证明合规性。该指南还鼓励强有力的招聘和管理实践,例如向员工通报青年准入法、进行内部合规检查以及记录纠正措施。
“我们假设 75%的烟草零售商已经制定了某种年龄和身份验证培训计划,”负责政策、立法和国际事务的副专员格蕾丝·格雷厄姆 (Grace R. Graham) 提交的文件说。“我们预计其中一些零售商培训计划已经满足指南中的要素,一些零售商将更新其培训计划以满足指南中的要素,其他零售商将首次制定培训计划。因此,我们估计三分之二的烟草零售商将制定符合指南要素的培训计划。
FDA估计该提案将影响全国约79,700家零售商,造成近200万小时的年度报告负担,以及超过191,000小时的记录保存时间。
第二份指南,即文件 2025-16067,提醒烟草公司有义务在为香烟和无烟烟草使用新的广告或标签格式之前通知该机构。该要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授权,旨在确保遵守烟草营销和促销的限制。
根据联邦法规(21 CFR第1140部分),如果卷烟或无烟烟草的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计划使用一种尚未允许的广告或标签形式,例如允许使用报纸、杂志、广告牌、销售点材料和直邮,则必须至少提前30天向FDA提交通知。
可以在www.regulations.gov在线提出指导意见,或邮寄至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案卷管理人员(HFA-305),地址:5630 Fishers Lane, Rm. 1061, Rockville, MD 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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